川音附中的招生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附中
川音附中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南、河南、新疆、甘肃八个省(市、自治区)考生均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有培养前途;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有培养前途;作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和乐理基础知识;舞蹈专业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表演、播音主持专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质,反应灵敏,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生应具有基本的美术知识,无色盲)。
3、五年制高职(专科)只招收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升学文化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兼报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的考生除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升学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
(二)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和小学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